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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想想我還是先別自殺好了(喂),只是想說,我覺得那張海報是真的很醜。XDDDDD

 

  不管是髮型還是服裝都很奇怪,我也覺得他很適合把頭髮全梳上去,但那個髮型感覺梳的有點隨便。衣服很神奇,真的不是電腦合成的嗎?我好難想像真的有衣服長那樣,配色我反而覺得還好。標語也怪怪的。倒不是什麼太囂張,只是我覺得精神兩個字好像常常在人家...以後會被用上,用在這裡感覺有點...不吉利(?)。= =|||

 

  當然我是不會那種會跑去官網留言罵公司的人,不過這整體宣傳感覺起來進步空間很大。雖然演唱會一旦挪到七號,因為那張八號的機票,我去參加的可能性就更小了,但我還是希望演唱會能更有質感一點。

 

  喔對了,雖然我已經決定在這一次的歌迷生涯中只有自己一個人從頭走到尾絕不跟別人同行...但偶爾還是想說,我是不知道有些人罵的有多兇,有沒有人身攻擊還是怎樣。但有些被那些言論氣到的歌迷講出來的話明明也不晃多讓。

 

  有的東西就是難看就是不用心,只要不要用什麼過頭的言論去講給他聽,這些批評是理所當然會存在的。何況看到這些東西的也不只有歌迷。

 

  有些人對自家歌迷冷嘲熱諷到好像連一句愛的吐槽都不應該要有,連我這種根本不講話的歌迷看了都覺得躺著好像也中了一槍。這也叫過了頭,愛一個人雖然需要尊重,但並不是對他無條件的包容。

 

  這時候才真的覺得自己現在的選擇是對的,要讓愛長久,一不要親自去追,二不要接近歌迷。世界上本來就不是只有親媽跟後媽兩種。對藝人來說,如果想大量削減歌迷數量,沒有什麼比歌迷之間自己吵起來更好的方法。

 

  我愛得很短,偶爾也吐吐槽。雖然專輯跟DVD都買,但從來沒到現場追過,以後也沒打算去追。從來也不覺得自己有比較低等,會這樣想的人是自己的問題。說更直接一點,有買專輯有看演唱會有消費的人絕對都有資格說自己是歌迷。喜歡捧著他的人也是愛他,偶爾愛吐槽絕對也是愛的一種,誰也沒資格批評別人愛的方式。

 

  所以愛就繼續愛吧...愛是不能比較的,何必理會他人說什麼呢?

 

  喔,對了,我一點也不知道"精神"兩個字是不是用過了頭。我只知道當我看到那句slogan的時候第一個想法就是他們打算消費春晚。對他來說,春晚算是因禍得福,但這真的是一件值得拿來大肆宣揚的東西嗎?我是不這麼覺得。當然,都已經有人講這麼多了,如果還是這樣用那我也無話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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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ula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